数理科学学院2027年
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南京工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具体如下:
一、招生专业
学术学位:070100数学、070200物理学、080100力学、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专业学位:025200应用统计、085400电子信息
二、申请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
5.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学风优良,本科学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者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
2.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4. 其他科研创新证明材料: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综合能力与创新水平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5. 《南京工业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推荐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
6. 本人签名的《南京工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诚信承诺书》;
申请人须将上述个人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命名形式:姓名+身份证、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
材料提交方式与要求:申请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院志愿后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具体提交时间及邮箱以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申请材料须真实、完整。凡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考核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招收推免流程
(一)报名及综合考核时间安排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参加推免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两个环节。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将在2026年10月17日前全部完成,各批次考核的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考生。
(二)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材料进行评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
材料审核总分100分,其中:基础分值70分,凡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的考生均可获得;加分分值30分,由材料审核专家组结合考生的综合能力与科研创新水平,参照学院推免生推荐环节科研和学术成果加分体系给予加分。所有申请人的材料审核成绩报送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公示参加面试考核的名单。
材料审核成绩按20%权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但不作为录取考生的唯一依据。
(三)面试
学校面试考核采用线上面试模式,面试平台为腾讯会议,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学院组建不少于5人的面试专家组,全面考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专业素养、创新潜质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每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能力15分,人文素质、举止、表达、礼仪、协作性等综合素质15分,创新能力及专业业务能力70分。面试成绩为全体专家打分的平均分。
面试成绩按80%权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四)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0分)×20%+面试成绩(100分)×80%。
(五)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综合考核成绩一致,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复议后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完成正式录取手续。
四、招收推免资助与奖励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资助、学校资助、社会捐助、导师配套为一体的全方位研究生资助体系。其中,奖学金主要包含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助学金主要包含国家助学金、“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困难补助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研究生有机会获得校长特别奖学金,入学后第一学年原则上获得不低于一等的新生奖学金(与校长特别奖学金不兼得)。
五、其他
1. 我院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考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额满为止。
2. 申请人须对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发现申请人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等情况的,经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并按规定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3. 已被招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 推免生综合考核期间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入学报到时进行。
5. 本细则由南京工业大学数理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保障及监督机制依照《南京工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六、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网 址:https://gra.njtech.edu.cn/zsw/(研究生招生网)
https://lxy.njtech.edu.cn/(数理科学学院)
咨询电话:025-58139194(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
025-58138090(数理科学学院)
联 系 人:薛老师
电子邮箱:xc1987@njtech.edu.cn
数理科学学院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