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办公室)、各位老师:
今年4月22号下午,南京市鼓楼区环保局对我校东南楼,化工实验楼及周边环境进行现场监察,反馈意见为我校化工实验楼,东南楼化学物品堆放混乱。我校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和各位老师务必严格执行校资(2007)10号《南京工业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增强安全和环保意识,责任落实到个人。
请各系(中心、办公室)、各位老师在4月26日前完成整改自查工作,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试剂进行收集,登记造册,贴上标签注明名称容量,存放在安全场所(或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危险品仓库);对于非危险物品必须贴上标签,并且注明名称及容量,方可放在原处。
学校将于4月27,28日进行检查,4月28日鼓楼区环保局将对我校进行复查。
由于事情紧急,请大家积极配合,务于本月26日前完成。
理学院办公室
2008年4月25日